非领导职务设置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区直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强非领导职务管理,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区区级参照管理机关和有关政府工作部门非领导职务设置比例限额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街道、乡镇和区直单位非领导职务的设置比例限额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非领导职务设置比例限额
1、区委工作部门设置的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为科(局)级领导职数的70%,其中主任科员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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