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双一代理制度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机关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服务意识,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乡镇(街道)驻村干部中实行“四双一代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在全区机关部门中实施“效能革命”的要求,通过在驻村干部中实施“四双一代理”制度,强化乡镇(街道)机关对农村、农民的服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乡镇(街道)机关干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内容
驻村干部实行“四双一代理”制度,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未完,全文共1339字,当前显示28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