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机构评审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土地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评估中介服务行为,加大土地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土资发〔**〕237号)要求,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年度土地估价机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省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的机构。
二、评审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
1、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年度评审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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