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村开展督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07〕241号),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县农村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村开展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以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较大问题的村为重点对象,以督中有帮、帮中促办、解决问题为原则,通过督查活动,扭转被动落后局面,使村级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使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民主,使影响稳定问题得到解决,使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提升,从而有效推进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督查重点
(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情况。重点掌握换届后村两委班子及村级其他有关组织的协调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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