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后,我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情系灾区人民,纷纷慷慨解囊,迅速掀起了捐款捐物献爱心的热潮,充分发扬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为切实组织好救灾捐赠工作,规范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对救灾捐赠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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