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宁镇低收入人口普查实施方案
顺政发[2011]174号
顺宁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顺宁镇低收入人口普查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顺宁镇低收入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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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宁镇低收入人口普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扩大扶贫开发政策覆盖面,提高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针对性,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志丹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志丹县低收入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志政办发(2011)99号]精神,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去年全镇“两项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低收入人口识别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彻底解决低收入群众的脱贫致富问题,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普查范围和标准
(一)普查范围
全镇低收入人口普查工作范围为全镇所有行政村。
(二)标准确定
以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依据,详实登记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800元、2000元、2200元、2500元、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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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
三、实施步骤
全镇低收入人口普查工作分为宣传动员、普查登记和建档立卡三个阶段进行。
(未完,全文共2213字,当前显示60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