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申请审批程序
石家庄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申请审批程序(暂行)
为规范石家庄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资金管理,按照《石家庄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暂行)》、《石家庄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一条本程序适用范围为。石家庄市总工会产业工会所属基层企业、市总工会直属基层企业的特困职工、捐款职工及其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发生的救助事项。
第二条救助对象申请给付救助金时,应向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提供下列材料:
1、救助对象:特困职工救助内容医疗救助
应提供的材料1、特困职工个人申请;1
2、《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
3、特困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
4、《石家庄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审批表》;
5、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6、相关病历资料;
7、城镇职工提供: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凭据、医院出具的结算清单;城镇居民提供: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费报销凭据、医院出具的结算清单;参加新农合人员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住院补偿审核表。
1、特困职工个人申请;
2、《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首次确诊的医疗救助3、特困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
4、《石家庄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审批表》;
5、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6、相关病历资料。
(未完,全文共1805字,当前显示57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