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心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天津供电项目部党支部委员会5人。选举由本届党支部书记路娟主持。
三、按照中心党委的要求,天津供电项目部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党内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本届委员会研究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员,报中心党委考察、审批,并经过公示,提交党员大会通过,进行正式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按照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要求,提出委员会委员候选人6名,其中差额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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