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全省中级、基层法院招考职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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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二○一三年全省中级、基层法院招考录
用工作人员职位条件
为了做好201*年我省中级、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工作,特对招考录用条件提出以下意见:
一、书记员职位
1、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
2、学历专业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其中,中级法院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适当招收博士研究生;基层法院应适当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招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根据各地工作需要,招考对象大学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可设置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法学类专业。各地法院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是否通过司法考试的条件。
3、身体条件
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二、司法警察职位
1、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
2、学历专业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司法警务、侦查(察)学、刑事侦查(察)、刑事侦查技术,警察指挥与战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卫学、涉外警务、边防公安、公安(安全)保卫、国内安全保卫、公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警察管理、预审、治安(学、管理)、公安法制、警卫、监狱学、狱政管理、刑事执行、劳改管理、劳教管理、罪犯管教等有关专业,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
3、身体条件
(1)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2)符合国家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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