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群监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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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群监员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检查作用,确保职工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群监员下井前必须到群监站登记,并将自己的上岗牌放到所在单位的位置。
二、群监员上岗后,对所在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汇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三、在工作中如发现安全隐患,迅速向跟班领导或班组长汇报,并及时督促整改,升井后及时向群监站汇报。
四、群监员如有事请假,必须及时向群监站汇报并报出顶岗人员,杜绝空班漏检的现象发生。
五、群监员升井后,要及时到群监站认真填写隐患记录,并将自己的上岗牌放到待岗位置。
六、群监员每月上岗次数不得少于21次,汇报不得低于6次,连续3个月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群监员资格。
七、群监员每月制止“三违”人,不低于1人次。
八、群监员每季提安全合理化建议不少于1条。
九、以上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取消群监网员津贴。
**煤矿群监员奖罚办法
为切实加强群众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群监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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