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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落实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

报到制度工作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根据特区党建办文件要求,从6月初开始至6月30日,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党员全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报到人员共分布在4个社区居委会。现已进入到社区实践活动阶段。

按照这次活动实施方案,这次机关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要紧密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各项要求展开工作,每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应直接联系1户以上群众,认领1个以上服务岗位,每年至少当1天社区志愿者或参加1次社区公益活动。在职党员要利用业余时间,以志愿服务的形式,走进社区,踊跃参与居住地社区各项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当好政策法规的宣讲员、社区发展的参议员、文明建设的示范员、公益事业的促进员、困难群体的帮扶员、科教文体的普及员、沟通联络的信息员和社区稳定的安全员,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总支制定了四项工作制度:一是主动报告制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在社区活动应及时主动向单位党支部报告。二是定期联络制度。党员每月要主动与所在的社居委联系一次,参于社区工作一次;局党组织每季度与社区党组织联络一次,了解掌握本单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情况和在社区的表现情况。三是信息报送制度。在职党员在社区活动中好的做法和意见建议要及时报各党支部。四是总结汇报制度。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结束后,所在社区支部要给党员做出书面鉴定,党员本人要及时向各党支部汇报总结工作情况。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及创先争优等应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建议。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扩展阅读:关于建立驻区单位党组织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到居住地报到制度的通知

杜办发201*53号

中共杜集区委办公室

关于建立驻区及区直单位党组织到村(社区)报到、在职党员到居住地报到制度的通知

(201*年7月18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各驻区单位党组织:

为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驻区及区直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的作用,努力构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区域化党建新格局,根据淮办发(20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杜集区实际,现将建立驻区及区直单位党组织到村(社区)报到、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紧紧依托村(社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服务群众和联系群众等工作载体,进一步加强单位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在职党员与村(社区)党组织的双向联系和沟通,强化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对在职党员的双重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和单位党组织双向服务机制,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开放型和谐村(社区),为全面实施“1233”工程和“扮靓北大门,建设新杜集”夯实组织基础。

二、参加范围

区委各直属党(工)委及其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在职党员,且驻地(居住地)在本区镇(街道)村(社区)的单位和在职党员,都要到驻地(居住地)的村(社区)党组织登记报到。

其中,区直有关单位党组织到《关于调整区“一联一帮一包”活动领导联系点的通知》(杜办发201*18号)结对帮扶村(社区)报到。杜办发201*18号文件未涉及的单位,单位党组织到单位所在地村(社区)报到。

三、工作流程(见附件1)

四、工作职责

(一)单位党组织


(未完,全文共4822字,当前显示14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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