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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派驻纪检组如何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切实提升监督质量之我见

县级派驻纪检组如何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切实提升监督质量之我见

自党中央做出中央纪委全面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决定以来,全国县(处)级纪委派驻纪检组(以下简称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工作已经运行了近两年多。就南平市而言,绝大多数县(区)级纪委对派驻纪机构都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对被监督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机制”、“相关会议机制”、“工作沟通协商机制”、“选拨任用干部事前征求意见制度”等相关日常监督制度及运行机制,为推动派驻纪检组更好地彰显“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笔者通过工作实践及专项调研发现,当前县(区)级派驻纪检组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如何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切实提升监督质量上仍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究其根源在于一些派驻纪检组和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意识上仍存在“短板”,导致在监督主观能动性上仍存在“跛脚”,进而在监督成效上仍呈现局部“空白”。

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意识缺乏:

一是缺乏监督政治意识。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监督政治意识薄弱的现象。表现在日常监督中政治监督警觉性、敏锐性和鉴别力不强、不高。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的工作氛围不浓。

二是缺乏监督精准意识。一些派驻纪检组在日常监督中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的意识不强,找不准再监督抓手,发挥不好再监督作用。存在精准发现不够“明”、精准惩处不够“专”、精准施治不够“深”现象。

三是缺乏监督创新意识。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上,派驻纪检组干部存在惯性思维,工作求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善创新。在用足用好务实管用的监督老办法下,缺乏系统的研究思考,对如何长效监督、如何创新监督的主观能动性后劲不足,派驻监督领域、派驻工作局面未能更好有效得以拓展。

四是缺乏监督自律意识。“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在少数派驻纪检组干部思想中极其淡薄。派驻纪检组内部在做好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及注重干部个人作风养成上未能自觉有效开展相应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专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政治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自我监督基础有待进一步筑牢。

思想意识决定工作格局。派驻纪检组干部在上述四个方面的意识缺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有效、全面开展。笔者认为,当下派驻纪检组就必须针锋相对、直面问题,围绕并针对上述存在的四个方面思想意识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努力做到突出政治监督、聚焦精准监督、致力创新监督、筑牢自我监督,紧盯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发挥“哨兵”和“探头”作用,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切实提升监督质量,有力维护被监督单位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突出政治监督这个根本

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鲜明的底色。但对派驻纪检组而言,派驻监督不仅限于对驻在单位党的政治监督和纪律检查,而是涵盖了对驻在单位权力运行、依法履职、廉洁行政等多面的监督。因此派驻纪检组应注重做好“三个结合”,融合激发干部监督潜能,提高干部政治监督本领,将派驻纪检组政治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1.提高认识与厘清思路相结合。要注重消除派驻纪检组干部存在怕得罪人、不敢为、不想为的错误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对讲政治就是派驻监督的终极目标的认识和政治敏锐性、鉴别力。厘清他们在政治监督与常规监督交织中存在茫然,不知道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思路,从而确定他们派驻监督政治工作的方式和对驻在单位实施全方位监督的工作方向、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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