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煤炭采空沉陷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0年度)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煤炭采空沉陷区突发事件工作的领导,明确我乡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损失,保障国家和公民财产、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xx乡煤炭采空沉陷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在xx乡境内煤炭采空沉陷区突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灾害性事件。
(三)工作原则
1、以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预防为主。对危险区域房屋严重受损的居民,尽早采取“后靠安置、农业分插安置、货币安置”等实施搬迁安置方式,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对不具备搬迁的区域,加强监控,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和应急处置机制,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xx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xx乡煤炭采空沉陷区突发事件防治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xx(党委书记)、xx(乡长)
副总指挥:xx、xx、xxx
成员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组及涉及企业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移民安置服务中心。
1、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煤炭采空沉陷区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工作;
(2)调动、整合煤炭采空沉陷区村组救灾力量,决定并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启动《xx乡煤炭采空沉陷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与上级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乡属部门应急救灾工作;
(4)负责灾情和抢救救灾工作的信息发布,统一向宣文中心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
(5)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未完,全文共2518字,当前显示79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