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关于五职矿长后备干部选拔工作~
中平发。2011。32号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
关于五职矿长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
意见
(2011年5月17日)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和规范后备干部选拔工作,为集团煤矿安全生产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证,现就五职矿长后备干部选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五重五不简单”用人要求。
(四)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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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选拔标准和条件,规范选拔程序和方法。
二、选拔范围及人数
各原煤生产单位,建井一处、建井三处,平煤股份、许平煤业机关,集团安监局各推荐1人。年产300万吨以上原煤生产单位推荐2人。
三、选拔条件和资格
(一)具备集团党委、集团《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平发。2009。1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精通煤矿安全生产,业务能力突出,管理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协调。
(三)集团现职干部,男性,年龄48周岁以下(1963年5月以后出生),助理级以上职称。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煤矿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煤矿井下区队2年以上党政正职或4年以上副职经历。
(六)身体健康。
(七)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
1、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岗位上的现职副总工程师,整合煤矿矿长;
2、具有煤矿主体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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