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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消费纠纷与行政调解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为认真贯彻北京市工商局年初工作会议精神和黄晓文副局长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充分履行职能,更好的服务首都科学发展的大局,我们从提高公众服务水平的角度、完善消费保障工作格局的广度、创新新的社会管理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方法的深度、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选择和把握消保工作的切入点,把创造安全放心消费的市场生态环境作为首要任务之一。现就我区消费纠纷与行政调解相关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夯实辖区三级消费争议解决渠道,不断完善规范行政调解工作

目前,我区工商部门消费争议解决途径有上中下共三级。第一级我区经营者自行受理消费争议。我们工商部门一直在引导和教育经营者要树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责任第一主体意识,倡导经营者出现消费争议要在第一时间、不出本店给予决定,并指导他们建立相关责任制度,定期培训与指导。大力促进12315绿色通道成员单位建设,引领和推动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行和解工作,目前我区已有38家经营企业挂牌成为绿色通道成员单位。第二级辖区工商所受理消费争议;第三级分局行政调解中心受理。三级消费争议体制的建立,为我区消费争议解决拓宽了途径,特别是行政调解中心的建立为消费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更有效的机制保障。

二、积极寻找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结合点,努力推进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建设

(一)成立行政调解中心的主要背景和意义

主要背景。一是由于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较低和其它市场环境因素给当前消费调解及工商监管带来一定影响,在某些方面工商调解、工商监管缺乏力度,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化解消费矛盾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尤其是一些经营者责任意识淡薄、素质较低,缺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意识和法制压力。目前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工商部门只需18元,《消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罚则往往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最重的罚则是"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而这样的罚则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不成正比,尤其是关键行业的准入门槛过低,根本不能对相关主体产生足够的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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