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化的信任——“联营合作” 合作联营
摘要。信任对经济和社会良性运转具有毋庸置疑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对经济活动中的信任问题的研究既有必要也很重要。本文基于对国有建筑企业挂靠联营现象的考察,探讨了信任何以成为可以出让和交换的商品的问题。建筑业在现行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其特有的运行模式导致国企的品牌具备商品化的条件。这种商品化的信任不仅搅乱了现行建筑市场,也使联营挂靠的双方尤其是被挂靠的国有企业陷于潜在的风险之中,居民、社会、公众利益也受到潜在的损害。
关键词:信任商品化联营合作
引言
信任对于经济和社会良性运转具有毋庸置疑的重要意义。所谓信任,是建立在对另一方意图和行为的正向估计基础之上的不设防的心理状态。信任不仅可以提高经济效率,还能够提高政府的绩效、促进社会团结。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方面的不断变革使信任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当前社会出现了一系列信任问题,例如商业欺诈、政府腐败、传销杀熟等等。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建筑业普遍存在大型国有建筑企业通过出借自身资质和信誉来获取经济利益的现象。本文即旨在对从这一现象中凸显出来的“商品化的信任”问题展开分析和探讨。
一、被商品化的信任:“联营合作”
(一)“联营合作”与“信任”问题
何谓“联营合作”。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说明联营合作目前在建筑行业两种主要的存在形式。
一是规范合法的联营合作。这是指几个具有不同资质或技术、资金等实力的企业互相联合以便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长和能力,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标并获得项目总承包的行为。联合体成员共同推举一个成员作为牵头人并在其组织下对发包方负责。联合体成员以内部联营合作协议来明确成员的权力和义务。这样的联营合作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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