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行地方公债的利弊分析 浅谈我国地方公债发行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8-000-01摘要地方公债是政府公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发展阶段,应该尝试建立地方公债制度。本文从理论入手,分析我国发行地方公债的利弊,最后提出发行地方公债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公债财政利弊分析
一、地方公债的理论基础
地方公债是地方政府或者其授权机构和代理机构发行的,以政府的信用为担保,向社会筹集资金,并在规定时间按照约定条件偿还本利的凭证。地方公债所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当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益性活动。虽然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不具备发行地方公债的权利,但是随着分税制的逐步完善和地方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大,发行地方债券已经是必然的选择。
因为地方政府更加了解本地区公共产品的实际需求数量以及居民对公共物品的偏好,由地方政府来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会更有效率。根据tiebout(1956)模型,地区居民也可以通过“以脚投票”的方式来刺激地方政府有效地提供合适的公共产品。①袁静(2001)认为,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将长期项目的建设成本分摊到各个受益期内,能够提高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效率。②冯兴元和李晓佳(2005)、宋立(2005)认为发行地方政府发债筹资符合公共物品提供的受益原则。③
二、我国发行地方公债的收益分析
(一)发行地方公债有利于缓解财政困境
分税制改革前,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60%—80%,支撑了约60%—70%的财政支出责任,而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大幅下降,而其承担的支出责任几乎没有变化。地方财政收支责任不对称,缺口不断扩大。因此,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举债权并加以严格管理,是缓解当前地方财政困境的有效途径。
(二)发行地方公债有利于我国分税制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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