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产企业开复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为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77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8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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