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就业局 赣县就业再就业的实践与思考
今年以来,赣县从切实维护下岗失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充分合理使用促进再就业资金,大力实施再就业援助工程,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做强做大劳务经济,使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进展。1―6月份,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460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43.7%,净增了289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45人,其中“4050”大龄困难就业对象实现再就业238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103.8%和62.6%;为自主创业者发放小额贷款5433万元,扶持了811名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带动2864人就业,完成全年任务计划的472%;城镇职业培训补贴4610人,完成全年计划的92.2%,其中创业培训补贴201人;省外劳务输出13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000人,征收失业保险基金190万元。
一、落实优惠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突破
首先,加强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使用的管理,确保广大城乡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一是加快了证件发放速度。今年以来,全县共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20本。二是加强了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发证的准确性;三是通过相关证件的发放与年审,进一步掌握了持证人员再就业去向,为做好再就业统计和决策打下了坚实基础。
其次,开展“4050”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再就业援助。通过劳动就业工作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4050”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入户调查摸底工作,主动与工业园、教育、建设、交通、卫生等部门协调联系,开发和腾出一些比较适合大龄失业人员的就业岗位。实行领导干部“一帮一”结对帮扶活动,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重点帮扶。今年以来,共开发公益性岗位46个,工业园区企业腾出适合“零就业家庭”的岗位20多个。同时,我们全面启动了领导干部与“4050”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一对一”援扶活动,解决了60多名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第三,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积极为各类用人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创造良好条件。一是鼓励用工企业录用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我县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优先兑现社会保险补贴。二是对40岁以上的返乡农民工优先安排在县内公益性岗位就业。对录用他们的用工单位,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拨付岗位补贴资金。通过社保和岗位补贴的发放,进一步增强各类用人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积极性,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日前,全县共落实社会保险补贴67.3万元,岗位补贴1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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