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政监管经验典型材料
【摘要】
:2004年,我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运管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实施精细管理,努力提升运政监管水平,实现了全县道路运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道路运输安全生2004年,我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运管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实施精细管理,努力提升运政监管水平,实现了全县道路运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信用道路运输环境初步形成的工作目标,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打造良好的鹤峰软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是:建立运政软性监管体系,创新运政硬性监管举措,优化运政监管外围环境,努力开创运政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建立运政软性监管体系,以更加民主、互动和人性化方式监管道路运输市场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市场准入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所重点建立和完善了严格许可、核准、备案、运输经营招投标等市场准入制度以及许可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州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州道路运输发展的29条规定,在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放宽道路运输市场准入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实行运政许可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严格按照“热情服务要诚,文明用语要响、微笑服务要甜、受到委屈要忍”的服务标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期限,为运政管理相对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窗口服务。与此同时,通过与运政许可责任人、市场监管责任人以及与运输经营者建立三位一体的“三关一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严把经营者资质不达标者莫入市、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者莫营运、从业人员资格不合格者莫从业的三道关口,强化站场的源头监管,防范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及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运输安全的责任案件发生。
二是在行政合同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偿试。2004年,我所以质量服务、安全管理、违章违规记录、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合同方面,偿试性的与主要客运企业签定行政合同,以行政合同约定的方式督促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履行服务承诺,从而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我们认为,运政管理行政合同作为体现行政的民主性和公平性的有效手段,它所蕴含的宽松、非权力的色彩,更易为道路运输经营者所接受,它是《道路运输条例》所规定的“普遍服务”原则的细化,是运输经营者所承担的“普通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对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的互益补充,不失为一种良好的运政管理跟进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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