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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是不是承担50%

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

什么是连带责任。

具体地说,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即与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人在数量上为两个以上。

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法律义务首先是合同法上的义务,即给付义务,表现为作为。合同法上的义务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如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如法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义务,表现为不作为(如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

连带责任的分类

依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划分为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连带责任虽对债权人有利,但对债务人无疑是一种加重责任,所以《民法通则》规定,承担连带责任须有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多数人的债务是以按份责任为基本清偿原则的。

约定连带责任是依照当事人之间事先的相互约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由于债务人约定加重自己的责任的情形毕竟不多,故连带责任的承担大多数来自法律的规定。法定连带责任与约定连带责任除了产生的原因不同外,还有连带责任人主观因素的区别。法定连带责任均为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如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于该代理人和第三人主观上都有过错,所以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二款规定了两者都应承担连带责任。而约定连带责任的承担不一定要求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仅以事先约定为准,如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就主合同提供担保,保证人主观上并无过错,只是基于保证合同中的约定而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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