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的觉醒——属于草根的胜利】草根组织与公民社会
摘要。以人本主义、多元主义等原则为中心的公民社会,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公民自治的平台。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以来,经济的繁荣为民主政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民社会的觉醒对于今天的中国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利于推动社会自治的实现,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但是,中国社会中公民意识不够完善,法律保障不够健全。如何走向公民社会以促成良性的社会互动。如何完成治理到善治的转型。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且重要课题。本文从“微博打拐”、李启铭及药家鑫案例入手,试分析中国公民社会的觉醒、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
关键词:公民社会;公民参与;舆论监督
一、前言
李启铭、药家鑫事件以及事件所引起的舆论风波牵动着人们的神经,即使这两个案件都已经有了一审的结果,也都已经接近尘埃落定;而2011年春节伊始,中国社科院于建嵘教授发起的一场“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行动也同样得到社会的关注,虽然,事到如今,“微博打拐”行动在公众的视线之中已逐渐变得暗淡;但是,这一系列的事件却让我们看到这场属于草根的胜利——公民意识的觉醒,并没有走中国运动式管理的道路,由此引发的公民社会的觉醒也并没有就此止步,当我们为事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所感到悲痛的同时,也欣慰的发现我们迈向公民社会的脚步又进了一些。
二、公民社会概述
公民社会——围绕共同利益、目的和价值上的非强制性的集体行为。最早出现于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19世纪期间,黑格尔、马克思用“政治国家”、“市民社会”两分法来分析社会总体结构,将其发展为现代公民社会理论;20世纪经哈贝马斯的继承与发展,将公民社会理论转型为“以社会组织、民间公共领域为主体的”当代公民社会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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