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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煤”变质责任人受处】食品变质首责任

“不能让低收入农民群众冬季取暖烧不上煤。”寒冬来临之际,山西省政府出台了一项暖人心的好政策:从2011-2015年底,为全省687万多低收入农户每户每年供应1吨取暖用煤。这项惠民举措,被老百姓誉为“1吨煤的民生”。

随着天气转冷,省内大多数地方的“暖心煤”已经陆续发放到户,然而,这项惠民政策在一些地方却变了味道:有的搭车收费,要先交钱才能领煤;有的掺杂使假,分量不足,用煤矸石充数;有的虚报户数,使每户应得的1吨煤大幅缩水;有的干脆直接将煤变现两三百元发给村民。

不久前,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组织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了对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成4个调查组分赴有关市县,严肃查处了一批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件,并于2011年11月29日通报了7起典型案件。同时,设立全省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举报电话(0351-12388),方便群众监督。12月1日,公布了这7起典型案件中涉及的25名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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