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履职为民【行权于法,,履职为民】
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人大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基本手段。近年来,山东省东明县人大常委会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在科学选定监督议题、灵活运用监督方式、合理完善监督环节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
监督议题“应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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