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管理使用暂行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车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如下一、车辆使用
1、学院公务车辆(车型:别克gl8,车牌号:沪j91199)为工作用车,由学院办公室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人负责。做好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
2、各部门工作用车应提前向学院办公室填报出车登记(时间、事由、地点等),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驾驶员凭登记单出车,并做好行车记录(里程等),车辆加油和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派车记录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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