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情况督查报告
代表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全旗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检查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旗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及主任会议安排,旗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我和常委会委员执法检查组,在旗环保局相关领导的陪同下,于6月17日至18日对我旗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旗环保局的工作汇报,重点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旗新址水源保护区、环美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通过听汇报、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各地《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基本情况
《水污染防治法》自年6月1日修订实施以来,旗环保局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该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各地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活动。
近年来,为了《水污染防治法》更好地得以贯彻实施,各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旗环保局通过开展有奖征文活动,使我旗广大农牧民、中小学生了解了我旗水资源状况,认识到水污染防治和保护水资源的紧迫性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物减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每年旗环保局都以综治宣传月、“五五”普法、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年以来,旗环保局累计发放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单15000多份,出动100余人次。各办事处积极配合旗环保局工作,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加强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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