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出台在即 国家公务员制度
赵东宛透露重要信息1993年3月24日,北京国际饭店二楼。200多中外记者将临时作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的多功能厅挤得热气腾腾。作为人事部长最后一次接受记者采访,赵东宛神情自若。当被问及公务员制度在中国的进展情况时,他面含微笑说:“我可以这样告诉大家,中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各项工作已经基本就绪,一旦机构改革完成,公务员制度将随即开始推行。”
赵东宛的这番话,实际上向全国和全世界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1993年内,公务员制度将在中国出台。
在此同时,在八届政协一次会议上,担任人事部常务副部长的程连昌委员在小组讨论会场十分肯定地表示,有关部门争取用3年多一点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公务员制度的运行机制,然后再逐步加以完善。1993年,将把推行公务员制度的重点放在国务院各部门,并争取当年完成这一任务;1994年的重点将是省级政府机关;1995年的重点将是地、市以下的各级行政机关。
程连昌还透露说,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不仅包括从国务院到乡镇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而且还包括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
一个星期以后,当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结束之时,47岁的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宋德福,作为新一届李鹏“内阁”中最年轻的成员,受命接任了人事部长之职。摆在他面前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推行公务员制。
十年怀胎一朝分娩
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大思路,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开始酝酿。70年代末中国出现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但是我国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已经呈现出不能适应新形式的状况。
1980年,在中央政治局的一次扩大会议上,邓小平同志指出:党政机关长期缺乏从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个人负责制度,“干部缺少正常的录用、奖惩,干好干坏都是铁饭碗。”“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这“必然造成机构臃肿,又必然促成官僚主义。”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要“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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