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公车私用”,一直是公共行政治理的一大顽疾。近年来,百姓要求治理“车轮腐败”的呼声越来越高,各地政府也相继对公车使用模式“动刀”,但绩效似乎并不显著。超八成公车将被取消,市管干部不再配车,节省15%行政开支,上亿元公车处置拍卖收入为公车消费“明显减负”……近期启动的温州车改,正成为新一轮地方公车改革的焦点。
2012年4月12日,温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市属106家行政单位、207家事业单位的1400多辆公车进行拍卖处置。此举旨在通过改革,取消各级行政和事业单位官员、国企干部配备的公车,短途出行以自备车或公共交通方式解决,长途公务则通过租车方式解决,每月按职位给予一定数额的专项补贴,即“近程货币化、远程市场化”。不少人士称这是近年来各地公车改革中较为彻底的做法。
4月19日,温州全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在会上提出了“四不准”:不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不准对外出租出借执法执勤用车;不准将执法执勤用车用于上下班或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陈金彪强调:“这是‘底线’,也是‘高压线’。”
近年来,为有效遏制“车轮腐败”,各地纷纷进行公车管理模式探索。面对温州此次提出的“四不准”,人们更为关注的是,在改革过程中,这四条红线如何才能守住。
绕不过去的尴尬
事实上,人们的担心不无道理。如果从1994年出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公车改革已走过了18个年头,然而收效究竟如何,各方争议从未停止过。
(未完,全文共2443字,当前显示6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