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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运动时期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的实践】 美丽乡村 四清 福建

摘要。“四清”运动在全国三分之一的城乡展开,当时各地从各级党政机关及农村贫下中农青年、复员军人中抽调人员,组成庞大的工作队在乡村行使国家权力。在政治领域,工作队的工作主要是召开各种会议、组织学习文件、培养积极分子、清组织和开展阶级斗争等,在经济领域,则主要是抓生产和基建。

关键词:四清运动;国家权力;乡村社会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2)-07-0206-02

本文试图从底层的视角切入,通过论述“四清”运动时期工作队在乡村社会行使国家权力的形态,由此把握集体化时代乡村的日常生活。

一、“四清运动”时期进入乡村社会的国家权力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党组织的中心工作之一是划分农村的阶级成分,加速建立党在农村的基层结构。通过在基层建党(党支部、党小组)、政(村委会)、民兵、妇联、治保小组,将党和政府的制度架构牢牢扎根在农村最底层,从而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空前的中央政府通过各级机构对农村基层的垂直领导。这种垂直的自上而下的党的机构,为国家力量进入农村建立了有效的网络,正如某些学者所言:“与集体化有关的整个社会动员之所以能够成功,就在于党和国家凭借近乎完美的权力网络,运用了强大的宣传手段,并对农民利益直接相关的稀缺资源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四清”运动在全国三分之一的城乡展开,当时各地从各级党政机关及农村贫下中农青年、复员军人中,抽调人员,组成庞大的工作队,到农村搞“四清”。他们在各村建立了办公室,这实际上是“四清”运动时期国家权力在农村的权力中心。作为国家代理人,为完成国家赋予的使命,他们想方设法,在政治与经济两方面进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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