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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 罚款 [“公路收费、罚款”背后]

一、“收费还贷”何处是尽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的公路上出现了“过桥收费、过路收费”的新鲜事。在此后的近二十年中,“公路收费站”在中国遍地开花,林立于大江南北,神州东西。资料显示:目前全世界收费公路总长约14万公里,而中国就占了10万公里。

我们经常在收费站的提示牌上见到这样的文字。“贷款修路(桥),收费还贷”。倘若真的是收费还贷,合乎情理,人们也能理解。但是所收费用有多大比例用于还贷。贷款何时偿还完毕。收到哪年哪月是个尽头。却没有一个让人明白的说法。

相关法规:2004年11月1日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1、2款分别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最长不得超过25年……

但事实却不尽如此,人大代表赵仑对北京9条收费公路调查显示,其收费期限全部为25年甚至30年的经营性公路,没有一条收费期是15年的。所以赵仑代表追问有关部门:这些路一开始就是经营性的吗。有没有为了延长收费期限,将身份变了的。人大代表的发问一针见血。因为一旦由“政府贷款路”而“变脸”为“经营性收费公路”,不仅会使收费期延长,而且还会使“还路于民”变得遥遥无期。

据报载:2005年底,贵州省审计厅曾通报贵州江界河大桥等5家收费站的财务收支审计情况:从1994年末到2003年末,收取的通行费收入为9919.48万元,其中用于还贷1495.07万元,只占所收费用的15.07%,让人大为惊讶。如此说来,有近85%的钱款大部分成了收费部门的囊中之物。难怪公路收费会列入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难怪一个小小的收费员月薪竟高达8000元。难怪某交通厅副厅长调侃:“也想去高速路上做收费员”…….如此的暴利,如此的收费,使得成千上万的过路车辆依次掏钱、却让一小部分人脑满肠肥。使得“还路于民”成了一句遥遥无期的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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