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民商事法律基本规定-表见代理】 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第七章民商事法律基本规定
知识点:表见代理
●定义: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活动,客观上存在使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由●详细描述:
①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②构成表见代理的要件:
a.代理人无代理权
b.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
c.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d.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③表见代理对于本人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即在相对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被代理人因此产生的损失只能向表见代理人追偿。
例题:
1.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为。
a.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
b.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c.代理人无代理权
d.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e.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未完,全文共1424字,当前显示4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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