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方法--企业资产剥离] 国有企业改制
国有企业改制方法——企业资产剥离
第一节国有企业资产剥离概述
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企业的经营范围过宽以及企业负担太重。前者在大型国有企业中表现得比较突出。有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经营策略上一味求全求大,极力与其他企业进行合并、扩张,或者通过行政力量将许多国有企业合并在一起,形成所谓大型企业集团,以为这样可以将“蛋糕做大”,获得比较好的经济收益,降低投资于单一领域所产生的风险。这样考虑问题本无可厚非,在一定条件下,投资于多种领域确实可以收到较好的投资效果和较高的收益。但是许多国有企业负责人认为企业规模越大越好,投资领域越多越好,而且头脑发热,提出在几年之内进入全球最大的500家企业之列的计划。这样做,充分反映出国有企业由国家任命的行政官员来经营企业的弊端:作为国家代理人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其自身利益与企业并无关系或者少有关系,其升迁、调动并不依据其经营业绩的好坏,因此他对于如何经营并没有多少责任心,通常是不经过科学论证和考察就做出决策,即所谓“拍脑袋决策”。同时,经营国有企业所得利润、收益等,与其工资、酬金等收入并不挂钩,他也没有权利决定如何处分企业的收益,因为该收益最终归属国家,由国家来加以处分。因此国有企业如何经营才能盈利以及某种决策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效益,都不是该官员所关心的事情。他唯一关心的是其政绩和他在领导心目中的地位,因为这决定了他是否升迁。许多国有企业一味
求全求大的结果是。资金过于分散,企业有限的资源遭到浪费;主业不突出,副业无特色;企业负债较重,效益较差,企业的发展受到影响和牵制;企业在消费者和投资者心目中的形象不佳。
第二个问题是国有企业在长期的计划经济环境下形成的,即企业的社会化问题。由于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委派官员加以经营管理的,因此在此过程中,企业逐渐沦为国家的一个机构。它不仅管理企业,而且还要负责许多本应当由国家管理的事务或者本应由社会提供的设施,如提供医疗卫生设施和服务人员,为职工子女提供抚养、教育、就业等设施和机会,为职工提供基本生活设施,如宿舍、澡堂、食堂等;还要为职工提供娱乐休息设施和场所,如健身房、棋牌室、体育场等;职工离退休后的福利、待遇等也统统由国有企业自身负责解决。极端的例子如上海石化等国有企业,除了火葬厂外什么设施都有。许多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在过去四十年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一种封闭式管理模式。只要进入该企业工作,其职工的吃穿住行生老病死一切都由企业内部加以解决,而无须由社会提供什么设施、资源等。国有企业可以说承担着职工“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部福利和待遇给付责任。企业内部这些为本企业职工提供福利的设施,构成了国有企业庞大的非经营性资产。这在没有竞争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是可以承受的,因为毕竟国有企业后面还有国家作为支撑。但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今天,尤其是进入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阶段,国有企业拖着沉重的包袱,很难与其他市场主体一较短长。因此,国有企业
改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使企业摆脱包袱,轻装上阵。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企业资产剥离的方式实现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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