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乐派的新世纪共建] 新世纪中华乐派
一、关于“乐派”中华乐派如何在新世纪共建。这“建”,并非“建立”,而是“建设”之意。正在建设的乐派,是上世纪萧友梅、马思聪、冼星海等诸位先辈所抱“乐派”理念在新世纪人文条件下的延伸。
要建设的,是什么样的乐派。是个半截子的。是那种四分五裂的。是那种嚣张短命的。还是要一个完整长存的乐派。。
对于“乐派”概念的理解,至今尚有分歧。这分歧若不影响建设实践的方略倒也不妨求同存异,但若对实践方略有所干扰,那就最好及早辨清。
按照欧洲学界的习惯,“乐派”概念的内涵包含如下三个方面:一是有其代表作,二是有这些代表作的作者群体,三是由他民族的评论者对这些代表人物的代表作予以承认。这样的“乐派”,好比采集成束的花,而不是花圃里的花丛,其存在是狭窄的,其成立是被动的。
然而,在新世纪之初我们来谈论的乐派建设问题,却既突出了文化的自觉主体意识(主动性),又强调了深厚的土壤根基(广阔性)。有些学者虽然不同意“乐派”概念包括其赖以立足的根基,却承认这样的底座是不可缺少的;这看法就跟“四大支柱”的建设方略有了共同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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