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方案》(2018)号和《中共柳林县纪委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柳纪办发】
(201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及省市县党委政府系列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和整改教体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问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消除问题隐患,促进教体系统教育扶贫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专项治理重点
(一)重点检查各学校对教育扶贫工作的谋划、领导、组织和推动落实方面的情况。一查教体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落实教育扶贫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是否做到全面掌握、坚决执行;
二查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各学校四类型贫困家庭学生(幼儿)资助工作是否得到高度重视,是否研究制定配套方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是否达到教育扶贫工作要求。
(二)重点检查义务教育学生就读情况。一查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二查是否存在因贫辍学现象。
(三)重点检查教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一查侵占挪用、挥霍浪费、骗取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群众反映的其他方面突出问题。
(四)重点查教育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责任落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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