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要,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年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评估计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组织自查,严格按照自查要求,认真组织了办学行为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组织到位。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处为成员的规范办学行为自查领导小组,以保障自查工作公平、公正、实事、有效地开展。
二、认真学习讨论,确保认识到位,细致认真自查。
在自查过程中,总结出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查找出了一些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落实自查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本着“自查为改进,自查为提高,自查增信心”的原则。积极开展学校规范办学自查工作,真正把自查的激励作用发挥出来,该规范的规范,该改进的改进,该保留的保留,该提高的提高,通过自查查找不足,通过自查明确学校、教师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自查具体情况: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通过自查发现,我校各个年级都能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格做到了“五要五不准”:要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的检测要求,不准随意增加检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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