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检察建议质效的途径探究
新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增加规定了检察建议作为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方式,并明确了对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的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这是继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增加规定了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种方式后,再次在国家立法上明确检察建议作为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的职能,为检察机关做好检察建议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以提升检察建议质效为目标,积极探索做好检察建议工作的途径,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28份,其中公益诉讼类15份、纠正违法类8份、社会治理类5份,检察建议落地有声,采纳率达100%,有效地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群众满意度,实现了双赢、多赢和共赢。
一是提出问题有的放矢,切实增强检察建议精准性。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针对发案单位或存在隐患的单位所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而提出的建议,它具有预防犯罪和维护法制的功能。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由于检察建议针对性不强,影响了检察建议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检察建议要落实落地,检察机关在提出建议前,必须审慎地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在“精、准、实”上下功夫,把情况搞清,把问题找准,坚持指出问题精准,求做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如**市检察院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中,针对黑恶势力疯狂盗采**举水河段河砂的犯罪行为猖獗,办案人员结合办案,深入调查,发现问题的主要症结是**水利部门对境内河砂适宜采砂段信息公开不够,存在监管不力,遂向**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适宜采砂的河段由市水利局公开挂牌拍卖,对不宜采砂的河段派员定期进行巡查,对多次发生盗采河砂等问题较多的乡镇,建议市水利局提请市政府年度综治考核时予以一票否决。**市水利局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健全相应机制,长期以来影响**环境保护的盗采河砂现象终于得到了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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