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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心得5篇

【篇一】

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深化学习教育,抓好自查评估,认真整改规范,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12月3日新华网)

近年来,脱离实际、盲目兴建景观亮化设施,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在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城镇建设中时有发生,这不仅造成国家财力和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

前不久,媒体曾经报道称,在安徽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在该县高速公路入口通往县城的连接线上,建设了长达8公里的景观大道。道路中间和两侧共有3排路灯,每盏路灯间距30米。路灯采取唐代宫灯样式,每盏路灯又附设十多个球形灯泡,近千盏路灯看上去富丽堂皇、气派十足。当地群众反映,由于路灯用电量大,电网难以承受,晚上农村经常停电。据介绍,这些路灯一年电费要“烧”掉约300万元。

近年来,“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的非此一家,在各地都时有所闻。比如西部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榆中县。投资6200万元,在间距不到500米的两个入城口处,建设了两座高达28米、宽达145米的秦汉仿古城门、一座大型雕塑以及两个远离居住区的景观广场,投入资金6200万元,平均造价达3425元/平方米……作为贫困县,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很多,却拿全县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去“造门”“造景”,群众有怨言那是顺理成章的事。

“景观亮化工程”本身无可厚非,但如果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在“景观亮化工程”上贪大求洋就很不应该。“景观亮化工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一个地方的城市形象,但景观亮化工程做得再高大上,做得再惊世骇俗,也不可能提升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更不可能让当地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让他们在一夜之间就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景观亮化工程”好不好,关键在是不是量力而行。因此希望各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认真查摆当地“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问题,从严整改,帮助领导干部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

【篇二】

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

中央最近的一系列重大动作值得大家深思,它提醒人们,打造“景观亮化工程”要立“杆”见“效”,把准主题教育的检验标尺——实效。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不同程度存在脱离实际、盲目兴建景观亮化设施,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的现象。这不仅造成国家财力和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大家要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坚持实事求是,牢记“打造‘景观亮化工程’要立杆见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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