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报告
一、加强学习,履行“一岗双责”
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自己重要的岗位职责来认真履行,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下真功夫去认真抓好。一是注重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乐山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自身理论修养。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严格部署。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业务工作放在同等地位,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强化监督管理,力求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三是认真执行。多次组织召开分管股室人员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及时传达、专题研究上级工作情况,并结合典型突出的腐败案件,对事例进行研究反思和教训汲取,做到多谈心、多警示、多教育,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要求自己,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直接管辖范围内未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二、严守纪律,落实作风建设
常态化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带头深入转作风、抓整改、见实效,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一是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始终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坚定。始终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以律己,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用党章和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副职的作用,积极发表意见、多出工作点子;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时,广泛听取意见,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三是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分清公款、私款,不以任何名义报销个人费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作风,坚决摒弃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等不良思想。四是严格执行群众纪律。通过走访基层群众,深入基层一线,加深与群众的感情,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保持与群众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五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主动担当、勤勉工作,带头贯彻和落实上级党政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六是严格执行生活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生活中应遵守的行为规则和修身律己的“红线”;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要求,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做到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三、强化自律,保证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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