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定稿]
企业的规章制度正式名称为企业劳动规章,通俗的叫法不一,如员工守则、从业规则等等,一套完善的企业规章应包含企业经营管理方方面面的内容,以达到企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的目的。由于企业规章是由企业制订用来约束劳动者的规范,实践中关于某些规章的
法律效力问题即该规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便成了许多劳动纠纷产生的原因和争议的焦点,也成了在此类劳动纠纷中胜负的关键。那么如何判断企业规章的法律效力。
首先,规章制度的制订权是法律赋予企业的用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规章制度用以规范企业管理运作是企业行使用人权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企业制订规章制度也称为“企业内部法”。
其次,只有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才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这里的“依法”包括内容要依法即合法,也包括程序要依法即合法。许多企业的规章看似非常详尽完整,实则关键时刻,如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会被人抓住在内容或程序方面与法相悖之处而否定其法律效力而成为企业败诉的缘由。
最后,企业规章的法律效力不能溯及既往,即企业规章只对其发布实施之后的人或事产生效力,而不是逆溯到以往,除非企业和劳动者另行特殊约定承认后来实施的企业规章对以往的事或人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篇:企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仅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试用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五条新员工应聘时,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六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七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八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九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十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十一条员工在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岗位员工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使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班组长、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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