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工作人员手卫生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感染要求特制定检验科人员手卫生制度。
一、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
1、
所有检验科工作人员加强手卫生的意识,掌握必要的手卫生知识,保证洗手和手消毒达到规定的要求。
2、严格按照洗手与手消毒指征、手卫生方法认真洗手或手消毒,洗手或消毒后应防止手部的再污染。
4、静脉穿刺时洗手或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二、手卫生设施
1、流动水洗手,非手触式水龙头。
2、肥皂和皂液。滤水功能肥皂盒;每周清洁,有污染随时清洁;皂液一次性包装。
3、热风吹干机。
4、速干手消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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