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装使用管理规定
一、工装的数量、发放
一)工装的数量
1、管理人员工装为。春秋两套、夏季两套。
2、设备维修人员工装为。春秋两套、夏季两套。
3、秩序维护人员工装为。春秋两套、夏季两套、军用大衣一件。
4、保洁绿化人员工装为。春秋两套、夏季两套。
二)工装的发放、领用
1、管理人员工装的领用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核查后至仓库领取。
2、设备维修人员、秩序维护人员、保洁人员的工装由队长根据现有员工人数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核查后至仓库领取。由队长负责统一发放,员工在工装领用表上签字认可后,将工装领用表交仓库存档。
二、工装的管理
1、仓库建立工装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领用时间、领用人、领用数量、归还时间、归还人、归还数量、归还状态等相关信息。在秩序维护队、保洁队工装备用数量少于6套时,应通知办公室,以便及时补充。
2、工装代表着公司的形象,员工必须保持工装干净、整洁。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将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3、秩序维护人员的工作服仅限于工作期间穿着,其他人员的工作服限于上下班途中及工作期间穿着。
4、工装的样式、标识等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5、
工装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工装在使用期限内因其他原因需交回仓库时,应将工装洗涤干净,确保工装完好无损。若因保管不善致使损毁和丢失的,由相关人员照价赔偿。未洗涤干净的,在工装押金中扣除洗衣费15元/套。由仓库保管员在收据背面注明具体情况,财务部从押金中相应扣除。收回工装由仓库保管员统一妥善保管,并循环发放使用,但应在发放登记表上注明使用状态。
6、工装使用期限到期,由员工将工装洗涤干净全套交回仓库,仓库保管员在押金收取上签字认可,员工至财务部领取押金并交回收据,若工装出现丢失则按工装原价的30%从工装押金中扣除。
三、工装押金的收取、退还
1、工装押金根据工装制作成本费用确定。由办公室从发放工装的当月工资中扣除,财务部开具工装押金收据。新进人员在办理完招聘手续后,至财务部交纳工装押金,持押金收据至仓库领取工装。
2、员工辞、离职时,应如数将工装交回仓库,公司根据工装折旧相应退还工装押金。员工岗位变动或外借时,将原工装如数交回,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核查后重新领取新的工装。
3、工装折旧
工装折旧按工装使用月份分摊,每三年更换一次的工装。
折旧率=使用月份/36×100%
员工在领取工装后不满三年离开公司,工装押金按折旧率相应扣除。
退还押金金额的计算方法:(1-折旧率)×工装实际费用
四、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规定与之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篇:公司员工工装管理规定工装管理协议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所有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一律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装每人两套。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异味,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三)工装配制押金说明
1、所有部门员工经试用合格7天后方可领取工装。
2、所有前台人员在领取工装时,必须以当月工资的300元作为押金,离职时方能退还。
3、所有会籍部人员在领取工装时,必须以当月工资的200元作为押金,离职时方能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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