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例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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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实现公司内部的有效管理,促进各部门及组织上下的沟通合作,提高各部门执行工作效率,提出改进性及开展性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工作和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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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2.1
综合管理部负责各项行政例会的监管,必要时可协助完成;
2.2
部门级(含)以下例会由部门自行组织完成,公司级例会由综合管理部组织承办完成;
2.3
除部门级(含)以下会议资料由部门自行存档外,其余会议资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整理、编辑、分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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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分类
3.1
管理层例会
3.1.1
会议时间:每周一上午9:00召开
3.1.2
主持与记录。由董事长主持召开,行政副总负责记录。
3.1.3
参会人员。公司管理层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向行政副总请假说明,且行政副总应提前告知董事长与会人员情况。如董事长因事不能参加,则由行政副总负责主持召开。
3.1.4
会议内容。a.会议应紧扣上周工作进展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b.与会人对上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就完成详情说明原因,对完成有困难的工作集体协商,并寻找具体解决办法;c.与会人工作有进展难度时,应向相关配合部门提出协助请求,集思广益、寻求解决办法,使各项活动按照预期目标有序进行;d.董事长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安排、布置本周工作,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完成时间。
3.2
中层干部例会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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