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籍管理员职责
2.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做好学生档案的接收、查阅、整理、登记、归档、转递工作;
3.负责办理学生转专业、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留级等学籍异动工作;
4.负责办理与发放学历证明、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证书的管理工作;
5.负责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审核及上报工作;
6.负责毕业鉴定、毕业资格审查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7.负责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8.负责办理学生证、报到注册、火车票优惠卡等工作;
9.负责学生处会议记录、文件收发、传阅、保管、归档工作;编制上报有关计划报表;
10.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学籍管理员职责学籍管理员职责
1、严格执行省、市、区学籍管理文件精神,管理学生的学籍。
2、分类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并保存有关的证明材料,做到类别清楚、准确无误。学生
的转、休、复手续要健全,申请表经主管领导签字才能生效。
3、学籍管理人员,每月定期同各年级核实班级人数,准确掌握全校的学籍变动情况。对于
缺勤一周以上的学生,应及时同年级组长、班主任联系,查明情况研究措施。每月及时填写、上报各种统计报表。(每个月的第一周周一为上站时间)
4、为学生办理入学、学籍注册、学籍卡、学籍变动、学生证、毕业证等事宜。
5、负责学籍室的管理、建设。
中学学籍变更相关规定
一、入学
我市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学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各校在开学两周内为片内生建立正式学籍。
二、转学规定
1、学生家庭住址和户口一同发生迁移且户主为其法定监护人的,允许转学。转学必须提供
住宅产权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转学手续办理顺序为:学籍校-接受校-接受校主管县区教育局-学籍校主管县区教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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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