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小学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人员密度大、相互接触较为密切,一旦发生结核病疫情,如处理不及时,易造成暴发流行。为了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我校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l一2010年)》,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的特点,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学生健康体检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休学,在家隔离治疗,由家庭所在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病人的治疗和管理,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由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或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我校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四、加强对学校师生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使其了解肺结核病的症状,及时发现并向校医及时报告可疑病人,有校医督促可疑肺结核病人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严防结核病在学生中的感染和暴发流行。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教室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六、严格执行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发现结核病疫情及时向防疫站报告,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篇:结核病防治制度结核病防治制度
1、利用板报、晨会、家长信等形式对师生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做好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的宣传。让师生了解肺结核是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是一种传染性很强,有危及人类健康的传染病。并把宣传活动落实到学生健康教育课中,提高青少年队结核病的危害性的认识。
2、加强学生的户外活动和锻炼,下课教室开窗通风,环境进行适时清扫。培养学生不随地吐痰和勤洗手的卫生习惯。
3、加强疫情报告工作,对不明原因咳嗽、发烧的病人要按疫情报告网及时报告,并配合卫生部门及时对疫地进行消毒处理。
第三篇:结核病防治制度结核病归口管理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刘梅副组长:刘汉光成员:郝金栋陈荣强韦伟报告员:李士侠
罗庄区结核病防治所
罗庄区黄山镇卫生院
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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