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改革领域核心要点
《决定》紧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等六大改革主线,涵盖了15个领域、包括60个具体任务,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经济制度
核心表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a。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b。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2、市场体系
核心表述。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a: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b。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c。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d: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e: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3、政府职能
核心表述。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a。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
b。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
c。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
4、财税体制改革
核心表述。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
a。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b。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
c。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d: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e: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5、城乡一体化
核心表述。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a。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b。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c。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d。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大城市人口规模。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
6、开放型经济
核心表述。放宽投资准入,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
a。在上海自由贸易区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
b。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发展多式联运。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
c。扩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放合作。
7、政治制度
核心表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a。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化法制化。
b: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c: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
8、法治建设
核心表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a。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b。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安全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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