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煤矿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副矿长协助矿长,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查分管科室、区(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或参与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2、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岗位人员培训和持证情况。
3、参与矿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分管科室、区(队)的安全文化建设。
三、督促落实本煤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措施
4.参与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体系建设,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参与制定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重大隐患治理的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6.负责落实生产系统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
四、组织或参与制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7、参与制定、审査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按规定参与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以及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五、检查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形成书面记录,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9.参与安全检査、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査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査工作
10.负责组织采煤工作面安装、投产验收、初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带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11组织落实采煤工作面防治瓦斯、防治水、防治冲击地压等安全技术措施;协调采煤作业与防治瓦斯、防治水、防治冲击地压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12.检查采煤工作面顶板、煤壁、上下安全出口及两巷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采煤工作面支护、设备设施等完好情况。
13.制止并査处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
14.制止并查处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和防治瓦斯、水、火、粉尘、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15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施工情况。
16.监督检査矿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使用情况。
17.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18.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履行带班下井职责19.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六、组织或参与本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提出健全完善的建议
20.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标准;审査分管科室区(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
21.参与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七、依法组织参与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配合调查和处理履行统计、分析和报告职责,协助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22.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职责范围内事故防范措施。
八、组织制定、实施本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参与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23.参与制定安全技术与职业危害防治发展规划、防治瓦斯、防治水、防治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中长期规划。
24.参与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审查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5.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九、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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