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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发放工作总结
根据《六枝特区教育局文件(六教通字[2015]318号)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为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对2015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
成立中寨乡第二中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吕选彪(校长)副组长:
江胜道
成员:刘安乐
夏郁云
江
东
吕阳凯
古
洪
晏合波江光勇刘安华江泉頻
徐
婷黄晓雷
刘富强古开庆江梅李明雄(学生家长代表)
邓吉波(村主任)
二、发放程序
学校收到资金后,根据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工作,填报《六枝特区201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登记表(附件3)》,送中心乡审核无误后,中心校校长签“同意发放”后,学校由中寨乡第二中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由校长、班主任、学生本人、家长签字后发放。发放时每发放10人取一组图片,发放后存档备查。
三、2015年秋季中寨乡第二中学中学部190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和小学部38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于2015年12月18日全部下发到每个贫困生手中。解决了贫困寄宿生的生活问题,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创造了条件。
中寨乡第二中学
2015年12月18日
第二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计财科。
三、发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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