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推选候选人主持词
各位选民:
我受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委托,主持我们组今天的第九届村委会候选人提名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村于11月22日——11月23日进行了选民登记,并张榜公布。根据法定程序,今天是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中的候选人提名日期。今天的大会,主要任务是民主推选村第九届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希望大家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公正认真地填写好提名票。
11月日,在选举委员会的召集下,我村第九届名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通过会议确定了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职数设臵、候选人条件和提名办法,并进行了公示。现在我再次作一通报:
根据省委、十堰市委和市委、处党委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要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加大年轻干部配备力度,注重选拔35岁以下优秀农村青年进入村“两委”班子,确保有一名妇女成员。
我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名,实行等额推选。参加推荐会的选民一人一票,不得委托。投票结束后,当场密封票箱,由三名以上的村民代表、工作人员共同护送到村部,进行统一计票。按照得票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提名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上述具有选举资格的村民,并已登记参加选举的;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
3、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够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带领村民共同致富;
4、身体健康,年龄在58周岁(195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一般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曾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受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
3、涉嫌违反党纪国法,正在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调查)的;
4、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差,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拥护的;
6、利用宗族房头势力和黑恶势力干预村务,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
7、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其他规定的。
出现上述“七种人”被提名为候选人的,经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查后,要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在正式选举中出现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同意上述标准条件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通过。今天的会议设一名代写员,是。投票全过程接受大家监督。
现在我宣布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大会现在开始。
首先清点人数。我组共有选民人,其中征求意见后表示放弃参选的选民有人,联系后表示参选、今天没到会场的有人,除去以上两种人,今天会议应到选民人,实到人,超过应到选民的半数,可以开会。
下面,我强调一下会场纪律。
1、全体选民要服从主持人的统一指挥,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与会选民应注意维护好会场秩序,做到不随意走动,不随便说话,会议未结束不提前退出会场;
3、选民要要认真写票、投票,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填写选票时,要按每次一人的原则依次进入秘密写票处划票;投票时,选民要将自己的选票亲自投入票箱;
4、代写选票的人要严格遵照选举人的意愿写票;
5、村民对选举程序或者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办事处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对其处理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未完,全文共18646字,当前显示141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