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
1、范围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规定了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分类辨识范围、分级评定标准。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内各类企业或组织内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及其安全评估。
本办法不适用于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核设施、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质、核能物质等。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16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4号)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令)《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号)《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13号)
《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协调字〔2005〕125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2号)
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z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aq2006-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
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gb50161-2009《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20592-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定义3.1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数量及其他存在的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设施和场所。
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3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4单元
3.4.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第二篇: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试行办法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试行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的定义、分类、辨识及分级。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内各类企业或组织内构成的重大危险源。
本办法不适用于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未完,全文共18783字,当前显示14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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