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澧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印发《临澧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澧县卫生局文件
临卫字〔2009〕22号
临澧县卫生局
关于印发《临澧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卫生
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湖南省卫生厅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和《湖南省防控人感染猪流感卫生应急预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临澧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尽快制订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临澧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卫生应急预案
(试行)
为有效应对、规范处理我县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密切跟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世界卫生组织国家流感大流行计划指南》《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
《湖南省卫生厅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湖南省防控人感染猪流感卫生应急预案(试行)》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二、病例诊断与疫情确认
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是甲型h1n1流感防治的关键。其诊治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进行。
(一)甲型h1n1流感的诊断标准
1.医学观察病例。曾到过甲型h1n1流感疫区,或与甲型h1n1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1周内出现流感临床表现者。列为医学观察病例,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根据病情可以居家或医院隔离)。
2.疑似病例。曾到过疫区,或与甲型h1n1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也可流行病学史不详),1周内出现流感临床表现,呼吸道分泌物、咽拭子、痰液、血清h亚型病毒抗体阳性或核酸检测阳性。
3.临床诊断病例。被诊断为疑似病例,且与其有共同暴露史的人被诊断为确诊病例者。
4.确诊病例。从呼吸道标本或血清中分离到特定病毒;rt-pcr对上述标本检测,有猪流感病毒rna存在,经过测序证实,或两次血清抗体滴度4倍升高,可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
(二)疫情确认
县卫生局在接到县内首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派出县级专家组进行判定。县级专家诊断困难时,可逐级申请
上级专家组进行诊断、排查。
(三)病例报告
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时,于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它传染病”下的“甲型h1n1流感”。
通过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事件调查处理和病例个案信息报告,报告事件类别选择“其它类传染病”下的“甲型h1n1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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